确实,我和周演声在一起七年。
他是一个大方的男友。
奢侈品、珠宝、名车,甚至房子,这些东西,他从不会亏待我。
只有这一对戒指,是我问他要来的——
那时候我电影学院刚毕业。
初入娱乐圈,没有资源、没有背景,除了一张好看的脸之外,可以说什么能依仗的都没有。
刚签约公司的老板把我带到一场名流云集的宴会。
指着那些上层人物对我说:
「沈雾。
「你只要能攀住其中任何一个人的大腿,今后你的戏路和资源就不用愁了。」
我被推入其中。
很快,有五十多岁的、大腹便便的老板就朝我走来。
我本能地向后退去。
周围人潮拥挤。
我的大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。
如果一定要有这么一个人,那起码也要是一个年轻一点、好看一点的吧?
于是下一刻,我做了我这辈子最大胆、最冒昧的事情。
我把手里的酒水洒在了从旁边经过的周演声身上。
拽住他的袖子:「……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吗?」
周演声后来说。
不是没有女的往他身上扑过。
但我大概是其中最蠢、最让人无语的。
那时候我初出茅庐,什么都不懂。
我和周演声在一起七年。
这七年中,前四年,我们的恋情并没有公开。
但即使在地下恋,我依然把我所有的感情和心动投掷进去。
有一次我的生日。
他问我想要什么。
那时候我们刚好在商场吃完午餐。
我拉着他走进了一家国产的珠宝店,挑了一款并不怎么起眼的铂金对戒。
当我把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手指上的时候,周演声把盒子漫不经心地扔进了大衣口袋里。
他淡淡地看了一眼我。
「沈雾。
「这东西没什么意义的,你知道吗?」